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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主义者悲观厌世怎么办漳州那边女的出嫁有什么风俗以徐志摩的诗为例,分析理想主义者悲观厌世的情怀。
徐志摩本来与诗是,一无家族渊源,二无个人癖好,可是,在英国康桥大学留学期间,却一反往常,不写则已,一写不止,形成了他诗歌创作的暴发期。这时期他虽然写了那么多诗,现今零碎散见于一些报刊杂志的也仅二、三十首,大部散失掉了。但从尚能见到的有限的诗篇中,也还约略可以窥见徐志摩初期诗作的状况和他的思想印痕。
这时的徐志摩为什么象着了魔似的写诗,他怎么会暴发诗情的?
首先,与他当时所处的生活环境有关,是他生活的康桥的环境触发了他的诗兴,点燃起他的创作欲念的。他说:“我在康桥的日子,可真幸福,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洗礼”(《吸烟与文化》)。因此,这时期,他创作了象《夏》、《夏日田其次,此时,他个人生活“照着了一种奇异的月色”。
1921年秋天,他认识了“人艳如花”“才女”林徽因,徐志摩与她交往甚密,随后谈起恋爱,并有论婚嫁之意。于是,徐志摩在1922年3月向张幼仪提出离婚,认为他们不应该继续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结婚生活了。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这是徐志摩的单纯的理想主义,他在追求着一种理想的人生,他感到生命似乎受到“伟大力量的振撼”,他要发抒,他要歌吟,因此,象《情死〉、《月夜听琴》、《青年杂咏》、《清风吹断春朝梦》等表现爱情和人生理想的诗歌,也就构成了他这期诗歌的重要内容。再有,他所以倾向分行的抒写,是他接触了大量的英国文学艺术,拜伦、雪莱、济慈、哈代等的作品令他入迷。他吹着了这股“奇异的风”——欧风,他踏着他们的路,于是借助诗的形式,把他的思想感情“奇异”的表现出来。
因此,徐志摩对英国康桥这段生活分外留恋,他不无感慨,异常兴奋,他大量作诗,他这时诗情汹涌暴发的情景,在他的题为《草上的露珠儿》一首长诗中有所反映。这是迄今为止我们见到的他的最早的一首诗,这首诗不仅表达了他当时的抱负和志趣,而且形象地传达出他的诗绪汹涌的状态,他开放创造的喷泉,他放喉歌吟,因此,他要做一个诗人了。这些早期诗歌,总的是调子清新,情绪高扬,反映了“青春的呼唤,燃点着希望灿灿”(徐志摩:《春》)。同时,也开始多方探求新诗的形式,诗式比较多样,但尚未定型,有自由体,新格律体,也有西洋诗体,甚至还有无标点诗,但讲求音韵、节奏,格式的匀称和整齐,要求“声调流利好听,形式轻盈柔美”,这也正是徐志摩作诗的一贯追求。
英国康桥的生活固然使他迷醉,但思乡怀国之情缠绕着他,于是在1922年8月离开欧上,启程回国。回国途中,曾在新加坡、香港、日本稍作停留,经历两个月的旅程,于10月15日到达上海。
回国后,徐志摩开始了另一种生活。现实社会的纷扰,扰乱了他内心的平衡,有时还感觉精神上的烦闷和焦躁。于是他将自己的感受和体验诉之笔端,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
《志摩的诗》
1922年秋徐志摩回国后,他的诗情没有中断,继续诗歌创作并公开在各种杂志上发表。《志摩的诗》是徐志摩自己编选的第一个诗集,集中篇什大都是1922—— 1924年之间的作品,这个诗集的出版,使他名声大振。在这本诗集中可以约略见出徐志摩在回国初年的生活思想状况,以及他所“泛滥的感情”。大致是:抒发理想和表现爱情的;暴露社会黑暗和表达对劳苦人民的同情的;探讨生活哲理的;以及写景抒情的。
他满怀英国康桥式的人生理想,期望在中国实现他的理想主义。《雪花的快乐》是《志摩的诗》开卷第一首,它可算作徐志摩早期诗歌的代表作之一。作者运用隽秀柔和的笔调,描绘了雪花优美的形象,生动地写出了雪花的快乐。诗的节奏轻快,调子舒展明朗,意境优美。
其它如《为要寻一颗明星》、《这是一个懦怯的世界》、《我有一个恋爱》、《婴儿》、《多谢天!我的心又一度的跳荡》等篇,与《雪花的快乐》一样,者”表达了作者对理想的追求。它们既是抒情诗又是爱情诗,表现了对人生自由的向往和对恋爱自由的渴望。要求人生自由、恋爱自由正是他的理想主义的内容,因此,这二者往往密不可分的交织在一起。然而,他的理想主义与中国的社会现实存在着距离和不可调和的矛盾,他与林徽因的恋爱结果遭到破灭,他所追求的理想的人生和理想的社会终不能实现,于是,使他忧郁、苦闷。因此,这些诗篇也程度不同地蒙上了悲凉的氛围,成了“苦闷愤怒的情感的无关阑的泛滥”(茅盾:《徐志摩论》)。这种消极悲观的思想情绪在那些小诗中,表现得更加明显,如《消息》、《一星弱火》、《问谁》等。
1924年4月,印度诗人泰戈尔来华,给徐志摩的生活和创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他与泰戈尔建立了友谊,泰戈尔给他取印度名素思玛(Susima)。5月底,泰戈尔离沪去日本,徐志摩与他同行,《志摩的诗》中的《沙扬娜拉》那首诗,就是逗留日本期间写成的。徐志摩擅长于抒情诗,同时也喜欢写泰戈尔那样的哲理诗。
《志摩的诗》中,有一些是描写贫富悬殊穷人痛苦生活的诗篇。这类诗数量虽不多,但内容比较充实,反映了社会现实生活的某一侧面,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意义。《志摩的诗》中还有一些写景抒情诗,比如《沪杭车中》。
这个诗集就整体看,反映生活的容量是不大的,内容的发掘是不够深刻的,思想感情也并非全是那么积极和健康。但从它的表现技巧看,“几乎全是体制的输入和试验”(陈西滢:《新文学运动以来的十部著作》)。诗的形式变化多样,有长诗,短句,自由诗,散文诗,更多的是对西方的诗式进行试验。这一时期,是徐志摩诗式的试验期,也是他诗歌技巧的磨炼期,他是在摸索和试验中显露出他诗人的才华和诗歌的独特风格的。
徐志摩作诗就十分注意意境,《志摩的诗》中大部诗作,形成他独辟的艺术境界,如《雪花的快乐》,作者把对理想的追求的主观感情与客观的自然景象交融互渗,从而化实景为虚境,创出了一个优美的艺术境界。
此外,他的诗歌具有形象性,可感性,这得力于他的丰富的想象力。他的想象和比喻不仅与众不同,而且,他能把看来比较抽象的事理,化为生动、可感、可见的具体形象,象《毒药》、《白旗》、《婴儿》是三首内含哲理的散文诗,他也使出了艺术想象的本领,依仗这种特别的感受力去描绘事物。
《志摩的诗》有它的特色,有它的成功,也有它的缺陷,也有败笔。撇开内容不谈,就以表现形式来说,洋味较浓,民族化不足,有的诗句显得生涩和矫揉造作,在韵式和韵的运用上也有不规整之处,诗的技巧还不十分成熟。
《翡冷翠的一夜》与《猛虎》《云游》
《翡冷翠的一夜》是徐志摩的第二个诗集,是他的1925至1927年部分诗歌创作的汇集。这一时期徐志摩的思想和生活发生了一个较大的波折。1924年4月,他在北京认识了陆小曼,并着了魔似的与她热恋起来,此事招致社会的非议和家庭的反对。但他俩全不顾这一切,可一时又难以解决,徐志摩在十分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下,于1925年3月11日启程出国欧游,想暂时摆脱一下生活上的苦恼和困境。他在意大利的翡冷翠(即佛罗伦斯)住了一段时间,他将他的伤悲,他的感触,托付纸笔,写了不少诗,因此,这部诗集就题名为《翡冷翠的一夜》,这个诗集,除了有哈代、罗赛蒂等英国作家的译诗外,还有象《西伯利亚》、《在哀克刹脱教堂前》那样漫游欧洲时对异乡他国生活的感受。他也写了一不少爱情诗篇。《翡冷翠的一夜》,可以看作是记叙了当时他和陆小曼之间的感情波澜,他的热烈的感情和无法摆脱的痛苦。
1925年和1926年,中国的革命运动蓬勃兴起,五卅事件与三?一八惨案引起他的“愤慨”和“悲切”,为纪念“三?一八”,他写了《梅雪争春》,揭露了军阀屠杀无辜,连十三岁的儿童也惨遭杀害。在《大帅》、《人变兽》的诗篇中,暴露了军阀活埋伤兵、杀死人民的血腥罪行。他的思想起了“波折”,“流入怀疑和颓废”,认为现在是受罪时期,因此,不少诗篇失去乐观调子,相反染上了一层忧郁、失望、逃避现实的颓废色彩。他诅咒生活,赞颂死亡,要辞别人间去殉恋爱。想象奇特,思想灰暗。当然,这个诗集也还有少量调子比较积极明朗的诗篇。
这个诗集在艺术技巧上如闻一多说的“确乎是进步了”。对诗的形式技巧更加注意推敲,除了在诗式上更多样化,什么对话体,打夯歌、豆腐干式;既有叙事,也有抒情,他也醉心于诗的音节与格律。
在《翡冷翠的一夜》之后,徐志摩还出个两本诗集,一是由他自己编选,1931年出版的《猛虎集》,一是由他人编选,1932年出版的《云游》。这两个诗集中收录的诗歌,多数是徐志摩后期的作品。1927年后,徐志摩的思想经过“波折”,他那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理想完全破灭,另一方面,他对工农革命又感到恐惧和抵触,他的思想陷入深深的矛盾和绝望。他这一时期创作的诗歌,大部与现实生活脱离,抒写他自己“微妙的灵魂的秘密”。有的诗歌无病呻吟,充满了悲观厌世的情调。而且,他的思想立场与进步的革命潮流相抗衡,他竟不顾诗歌艺术的基本要求,将赤裸裸的政治概念搬人诗中,用来攻击马克思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文学运动。他在极度幻灭和绝望的时候,又仗持尼采的哲学来鼓励自己。
在《猛虎集》和《云游》中,出现了内容和形式很不统一的状况,大部诗歌的内容是这样空泛和贫乏,但却越来越追求形式的整饬和美观,不论在诗行的排列,音韵的铿锵,节奏的明晰,用词的推敲上都较前几个诗集有了变化和发展。对此,茅盾有过很恰当的评论:“圆熟的外形,配着谈到几乎没有的内容,而且这淡极了的内容也不外乎感伤的情绪——轻烟似的微哀,神秘的象征的依恋感唱追求:这些都是发展到最后一阶段的现代布尔乔亚诗人的特色,而志摩是中国文坛上杰出的代表者”(《徐志摩论》)。
“跑野马”的散文
徐志摩不仅写诗,同时也写散文,在其全部创作中,其成就和影响更为显著的,除诗歌外,恐怕就要数散文了。甚至有人认为他的“跑野马”的散文比他的诗好。
徐志摩一共出版过《落叶》、《自剖》、《巴黎的鳞爪》三个散文集和一个单篇散文《秋》,计三十三篇(未收集中还有不少)。除《秋》篇写于1929年,其余三个集子的大部作品均完成于1925——1926年间。他的散文内容涉及的范围也较广泛,有对人生理想的漫评,有触及时政的论说;有对往事的怀想和追忆,也对艺术发表见解和评说,有一事一议的小品,也有说长道短的书评。他的散文表现了很强的个性,他的自我思想感情的剖露,哲理和诗情的融合,散文的诗化,三者合而为一,构成了他的散文的“别一世界”。
第一个散文集《落叶》,完成于他创作的“泛滥”期,共八篇,内容各异,表情达意的方式也不尽相同。谈人生,谈社会,谈政治,谈艺术……不受任何约束。首篇《落叶》是在1924年秋天,他在北京大学任教授期间,应北京师范大学的邀请,所作的讲演稿。他企图回答青年学生提出的如何解决生活的枯燥和苦闷的问题。《落叶》篇贯串其间的是“感情”二字,通篇宣扬人的感情、“真的人情”的重要和作用。要使生活不痛苦,只有“抽出人道的同情的纤微”来缀补这个破烂社会的大网。徐志摩正是基于这种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观点,执信人的感情的无限作用,在生活本体与大自然里。“他认为人若要摆脱人世的苦恼和压迫,就要争得自由发展的“真纯的个性”,最好的途径是到大自然去生活去沐浴。因此,有人说他“《落叶》诗篇是充满着浪漫蒂克的自白,充满着康桥时代的憧憬。”(穆木天:《徐志摩论》)
继《落叶》之后,在1927年和1928年,徐志摩又相继出版了《巴黎的鳞爪》和《自剖》两个散文集。这两个集子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写他在1925年出国欧游的所见所感,以及解剖、省察自己的思想灵魂,因此,在“自我”和“感情”这两点上都比《落叶》集更为突出和显露。《巴黎的麟爪》集中的《巴黎的鳞爪》、《翡冷翠山居闲话》、《我所知道的康桥〉、《天目山中笔记》、《吸烟与文化》等篇,是属于写景抒情散文一类。醇厚的兴趣,活泼的情绪,丛集于笔端,便构成了这类散文的抒情特色了。
郁达夫曾把徐志摩一路的散文家写作的散文的共同特征,归结为“带有自叙传的色彩”(《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徐志摩《自剖》集的第一辑《自剖》辑共六篇,大部可以归入这一类。这些自剖性的散文,作者的心胸是畅露的,文笔也是生动的,然而,调子是低沉的,认识是空幻的。
徐志摩的一部分散文,如同他的一些哲理诗一样,具有启迪思考的哲理性,又具有浓郁的诗情,使得哲理和诗情两相融合,这构成了他的散文又一特点。作者在独自领略风光妙处的同时,总在宣扬他那“人类应该回归自然,与自然融合”的观点。他的阶级立场和政治观点是显而易见的。
徐志摩散文艺术上另一与众不同的地方,是他的不少散文和诗很难严格的区分。他将诗和散文二者黏合在一起,难以分开,是他“自己的另创一格的诗的散文”(赵家璧:《写给飞去了的志摩》)。是一种诗化的散文,或散文的诗化。徐志摩这种散文诗化的倾向,是与他在接触社会现实过程中,思想产生振动和郁积,而又急于表达的一种“急不可待”情绪的反映。
《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桥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蒿,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一、常规婚嫁
古时,漳州的婚嫁基本按传统的“六礼”进行。曾任漳州知州的朱熹主张删简古礼,清代漳州宿儒蔡世远谓“吾闽昏(婚)礼由纳采、纳币、请期而亲迎”。可见其时已将六礼中的“问名”并入“纳采”之中,并将“纳吉”与“纳征”合而为“纳币”。据蔡氏所辑《朱子家礼》,婚礼的程序为:“将昏,主人告于祠堂,遂以酒醮其子而诫之,子受酒跪听训诫……”此当为诗书之家所设。民间嫁娶较侧重于物质形式,礼俗极繁复,而且地区差别很大。
(一)议婚
议婚相当于古代的“纳采”和“问名”。旧时,漳州的婚姻极重媒妁,“虽世契,非媒妁不相缔结”。媒人是议婚阶段的关键人物。
1.探家风
又称“摆家风”、“踏家风”。在正式求亲之前,男女双方都要设法了解对方的家庭情况,尤其是女方对此更加慎重,事先要请自家的亲戚上男家去探家风,了解对方家庭成员的为人,并摸清其经济状况。
2.求庚
男方备名帖礼物,让媒人到女家问婚。女方同意提亲就会收下礼品,并将待嫁闺女的生辰八字写在红纸(客家用白纸)上,一般写“坤造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生”,作为庚帖交媒人转给男方。
3.合婚
男方收到女方的庚帖后置于神明、祖先案上卜卦,然后将女方的庚帖在供桌的香炉下放置三天。在此期间如人畜平安,无吵架、生病或摔破碗碟之类情事,就可以说是“三日圆”或“三日好”。三天后请算命先生“合婚”,根据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测断两人是否适于结婚。旧时,女儿出生后,如果生辰不是十全十美,父母就请算命先生伪造一个旺夫、旺家、财库十足的好“八字”,故俗谚云:“男命无假,女命无真”。合婚一事纯粹是自欺欺人。
若双方命理配合,男方就把自己的庚帖并备礼饼、红包送给女方。送庚帖者一般是男方的叔伯,挑着装礼饼和红包钱的红漆竹篮,到女家后从大门直上厅堂,将红篮摆到供桌上,告知女方祖宗有人向其待字的后代求婚。女方父母祭拜祖宗后拆帖,亦请算命先生合婚。
4.相亲
合婚之后,双方各备礼品,先后由媒人陪长辈前往对方家中相亲。待字姑娘必须亲自接待男方的客人,奉茶敬客。
双方彼此满意即可定亲,由双方家长商定聘金、聘礼以及妆奁的厚薄,并大概确定完婚的日期。结婚日期喜欢定在龙年,不喜欢定在虎年。农历七月为鬼月,婚期也不会定在这个月。男女双方年龄加起来正好50岁则暂不成亲。客家人在农历三、六两个月份忌提亲、不嫁娶,有“田水白,不吉利”之说。
双方达成协议之后,由女方开出礼单。
(二)定婚
定婚相当于古代的“纳吉”、“纳征”和“请期”,算作办喜事的开始。自此时起直到婚后一段时间内,男女双方及其亲属不得参与丧事,以免“红白相克”,不利喜家。定婚包括以下礼俗:
1.定亲
又称“过定”、“食定”、“下定”、“文定”或“送定”。男家女性长辈由媒人陪同,在择定的吉日将商定的礼品送到女家作为定聘。礼品一般为布料、香烛、冰糖、线面、橘饼、槟榔、?N叶、莲子、猪肉、礼饼、花生糖、烟酒以及戒指首饰,常凑成12色。
女家应以冰糖茶和糖糯米粥招待男方客人,待嫁女要上厅堂奉甜茶。客人接受甜茶时应送红包为“压茶瓯”礼。女方家长将男方送来的戒指戴到待嫁女的手指上,就完成“食定”的仪式。
男方客人离开时,女方应回赠联巾(两条连在一起的面巾)等礼品。同时,男女双方都要向亲友四邻分送礼饼、糖果等,表示婚事已经确定。
2.行聘
又称“提聘”或“送大定”。男家在择定的吉日将商定的彩礼送到女家。彩礼强调成双,包括送彩礼人也要偶数,挑彩礼的笼担和扁担都要贴上红纸,男家的长辈挑一担走在最前面。
彩礼包括婚书、金帛牲醴、聘金、首饰、布料、衣裙、礼饼、全猪、酒、鸡鸭、??糖、红圆子和其他糕点等。其中礼饼、??糖和糕点的数量由女方确定,以保证足够分发女方的亲友和乡邻。此外,每户要赠送一碗红圆子。有些地方行聘时只送婚书和金帛牲醴等物,衣裙及其他议定的礼物由男方另送一次,称为“送袄”。
男方送礼时应开具聘帖,罗列礼物名数。如:婚书一对、聘金若干、金钗一支、鸡鸭各两只。应写上“婚书成通,聘金全封,金钗全副,德禽成双,家凫四翼”等字。彩礼送到时,女家鸣炮欢迎,以礼品奉敬祖先,并依礼接待来人。女方不能将礼物全部收下,要割下排骨和猪脚让男方客人带回,称为“压篮底”或“回程”。女方也可能回赠另外的礼物,如定亲新郎的衣服鞋袜、未来舅姑的鞋袜等。
女方收到彩礼后就要准备嫁妆。富家的嫁妆叫“全厅面”,包括女儿终身使用的物品,小至马桶、针线,大至田契、房契,甚至还有棺材和寿衣,称为“生死不求人”。旧时,富家嫁女还将“随嫁□(音干)”(媵婢)作为嫁妆。贫户嫁女只备“半厅面”:几套衣服、花粉、镜奁、剪、尺、被、帐及一些日常用品。嫁妆一般包括马桶,寓意早得贵子。另外还要准备一对“带路鸡”作陪嫁,带路鸡要选刚打鸣的公鸡和即将下蛋的母鸡。迎娶之日用红头绳或红绸缎一条,两端各捆一只鸡的脚,使公鸡母鸡并排而蹲,装进新饭篮里,由新娘伴(女傧相)提到新郎家。
3.送日
男方择定吉日迎亲并经女方同意后,便书写红帖正式通知女方迎娶日期和落轿时应避属相冲克的人,然后依礼行事。因而有俗话说:“隔壁做亲情,礼数着照行。”
(1)添妆与添丁
行聘以后,男女双方都要向亲友四邻分送礼饼和喜糖。送日以后,女方的亲友要送红包或礼物到女家,谓之“添妆”;男方的亲友也要送红包或礼物,为男方“添丁”。贺喜的财礼必须在迎娶日前送到,否则不吉利,婚家不接受。
(2)裁制婚衣
送日之后,男女两家要择日祀神上香,然后裁制婚衣,称“开剪”。除礼服外,还要裁制新郎新娘的白色内衣内裤。婚后新娘要妥善收藏这套内衣内裤,直到她死时再换上这套内衣内裤入棺。有说此举含有重贞操的意思;亦有说陈元光入漳,倡导汉畲通婚,时畲族男子战死,畲族女子议定内着白衣以悼念死者。新娘的婚礼服为红袄红裙,配上绣花红鞋,衣服上要绣上“??”形以祈吉祥,俗称“打万字”。
(3)挽面
新娘出嫁前要择日祀神上香,请专业的妇女为其“挽面”,就是用细线交叉绞掉新娘脸上的汗毛。俗称为“开面”,表示出阁成人。
(4)安床
娶亲前男家要将洞房布置妥当,首先要择吉日安床挂帐。床铺必须顺着屋梁的方向放置,否则称为“担楹”,不吉。床安好后要请一两个属龙的(其次选属蛇的)男孩爬上新床翻滚嬉闹,象征新娘连生贵子,称“翻床”。
裁制婚衣、挽面和安床都不能让寡妇、属虎的妇女参与或观看。亲友送来的贺联、贺幛及其他贺礼应在大厅内陈列出来,其中新郎的舅父送来的贺幛应悬挂在厅堂正中。厅堂里要点上三撮香火和一对红烛。
迎娶前夕,女方家长会请人携带新卧具、镜奁、箱柜等物前往男家布置洞房。完婚前,新郎不可在新房单独过夜,必须有一两个平辈的男子伴睡,称为“暖房”。睡伴首选为属龙的,忌选属虎的。
(三)完婚
依正统的家礼,婚礼中“亲迎”是六礼之一,受到极大的重视。但漳州在清代“乡俗间有不亲迎者”,历来不强调新郎亲自迎娶新妇,不少是请“好命人”(福分大的人)代为上门迎接新娘。而对迎娶的细节却十分讲究,一丝不苟。
1.出阁
新娘出阁仪式繁复,而且各县(区)各不相同。清代,漳州嫁女要有“保姆翼以行”。各地都有专门主持这类仪式的妇女,称为“送嫁姆”。她要陪伴新娘到夫家,一切仪式由她主持和指导。
(1)上头
新娘在迎娶日要以香花、石榴枝叶熬汤沐浴,换上婚衣。送嫁姆请新娘走到大厅来,边唱:“请出厅,做人好名声。”新娘出来后送嫁姆拉着新娘的手,让她端坐在大厅里的一面大?R□(音俩)(以篾编成,用于晾晒谷物的浅平大圆筐)内倒置的米斗上,一边唱:“坐依正,新娘得人疼。”然后由长辈或“好命”的妇女为她梳头、簪髻、戴花,称为“上头”。有的仅在厅中的神位前由母亲(母亲不在则由其他女性长辈代替)插上首饰,表示已抚育成人。此礼为古代笄礼的孑遗。新娘还要戴上凤冠,有的地方头上要插茉草以祛邪,插石榴花心叶以示多结贵子,插早稻穗以表早得子。
新娘打扮完毕,全家团聚吃一顿告别酒宴。宴席固定是12道菜,称“十二碗圆”。食后新娘与亲友郑重告辞,然后退入内室。
(2)上轿
男方迎亲队伍到后,经过傧相们再三催请,新娘随身带上一面制煞的小镜和一个装着象征“连生贵子,百子千孙”的莲子、花生、桂花、石榴、茉莉花心等吉祥物的袋子,走出厅堂向神明、祖宗神位及双亲行跪拜礼辞行。
父母为女儿覆上盖头,送嫁姆唱:“乌巾罩上头,新娘贤慧囝婿□(音搞,能干)。”家人将点燃的鞭炮抛上屋顶,并用米筛遮在新娘头顶上,使新娘不见天日,父母随即扶新娘上轿。
轿内多放有红圆子和冬瓜糖,新娘一路抛撒冬瓜糖,寓意此路可常来常往。
(3)离家
新娘上轿后即从轿上扔出纸扇,谓之“放性地(脾气)”。父亲将一碗清水泼向轿后,这是古人嫁女戒勿“大归”(走回头路)的遗俗。
花轿起行,新娘应在轿中号啕大哭,谓之“哭好命”、“哭兴旺”。同时娘家立即紧闭大门或以米筛挡门,有的地方新娘的母亲还要坐在大门槛上,以免娘家的财运、地气被新娘带走,也寓意新娘免得走回头路。
2.迎亲
旧时,迎亲要用花轿。20年代,漳州城区开辟马路,开始以马车迎亲;后来又改用黄包车、自行车、轿车迎亲。农村地区到50年代才逐渐废弃花轿,以乘客运汽车迎亲;70年代后流行骑自行车、坐拖拉机或汽车迎亲。
迎亲要择吉时出发,一般多安排在凌晨时分。上路前有关的人要吃一顿宴席,席上照例有12道菜,其中一盘全烧鲤鱼不得动箸,其余各盘大家都要吃到。
旧时,富家的迎亲队伍上路时由两个佣人执一对书写姓氏的红灯笼在队前引导,接着是八音乐队,一顶送嫁姆坐的油布轿、五顶给傧相和小叔坐的披红彩的竹帘轿、一顶给新郎坐的不挂竹帘略作装饰的官轿、一顶四人抬的装饰精致的花轿,最后是盛礼物、嫁妆的扛□(音匣,装礼品的大木箱)。匣的数目多的有12匣、24匣,最多的可达60匣,俗称“百二杠”(120人扛)。一般平民的迎亲队伍只有一两顶轿,乐队和扛匣的人数也少,由两个男孩用带根叶的甘蔗各挑一对红灯笼走在队前,队伍最后一个挑着布袋,内装便桶和子孙桶(产盆)。一些地方迎亲队伍由“拖青”的人走在最后。“拖青”的多为男孩,拖的是枝叶齐全的松枝或榕枝,有的是拖头尾齐全的鲜竹。
迎亲队伍到女方家门时燃放鞭炮。放过三阵炮后女家开大门请迎亲队伍进门。男家送上两扎礼炮,一书“两姓合婚”、一书“百子千孙”。女家收入“两姓合婚”的一扎,将“百子千孙”一扎回赠给男家。
接着,女家宴请迎亲队伍。男方陪新郎前去迎亲的“袍架”(傧相)在席间要设法偷窃两只酒盅,带回男家放在洞房里的新床下,俗谓可使新娘早生贵子。女家对男方傧相偷酒盅要佯作没发现。
吃过宴席,男方的傧相催请新娘上轿。新娘要找各种借口推托,经数次催促才出厅准备启程。新娘上轿后,迎亲队伍接过嫁妆,有时还加上女方准备带到婆家种植的带根的毛竹,返回男家。女方若有随嫁婢,也坐轿随新娘同去。客家习俗,女方要有人手执“火龙”(火把)送嫁随行,谓之“开路制煞”。
迎亲队伍一路上鼓吹(乐器)齐鸣,每经村巷、寺庙、桥梁都要鸣炮过路。到男家门口要将花轿停放在一面大?R□(音俩)内,等待吉时。良辰一到,新郎要猛踢一下花轿门,使新娘吓一跳,俗谓可使新郎以后不致惧内。送嫁姆随即打开轿门,小叔执红漆盘盛两颗红柑请新娘下轿,新娘回赠以红包。然后由“好命”(寿高多子孙、夫妻双全)的老妇女扶新娘出轿。送嫁姆唱:“新娘踏土,生囡好囡模;踏依在(稳),生囡胖狮狮。”同时有长辈用贴上八卦的米筛(现在多用雨伞)遮在新娘头顶上,另有人在地上铺红毯或新席或染红的麻袋,让新娘走进大门。
送嫁姆随新娘进大门,口中要唱好话,如过门槛唱:“过户??(音定,门坎),有吃又有穿”等等。新娘进门的礼节在漳州各地不尽相同:有的地方此刻要将炉膛里的火用水浇灭,而且不许新娘踩门槛,谓可避免新娘脾气大,驾凌于他人之上。万一新娘踩到门槛上去,就暗中将举在她头上方的米筛放低来压一压凤冠,使她受惊来破此招。有的地方则相反地要生起炭火炉或烧一把稻草,让新娘“跨火薰”,而且要新娘踩门槛。有的地方当新娘到家门时长辈要暂时避开,以免“相冲”。客家人当新娘入门时要宰杀一只鸡,在门前放几只碗让新娘跨过,称“拦门鸡”。
如果新娘的生辰八字中犯“破娘家”或“破婆家”,主持婚礼的人就会在大门口预先放一片完好的瓦片,新娘入门时踩破瓦片,旁边的人随即说:“都破了!都破了!”以此禳解八字中的缺陷。
3.成亲
漳州完婚的仪式大致包括古代的拜堂和合卺。男方要请一个内行人来主持仪式,称为“管事”。
新娘进门后,管事手捧圆斗,边走边唱好话边撒斗里的谷粒,引导新娘走上厅堂。管事高声唱礼,新夫妇先拜天地,再拜父母,然后夫妻交拜成礼。
拜堂后在送嫁姆引导下新郎以红缎牵新娘入洞房,双双坐在床沿上,同时厅堂鸣炮,开始大宴宾客。
新娘进洞房时,新郎的家人要把带路鸡放进床底下,然后撒米引诱,想方设法使公鸡先走出来,预兆新娘头胎生男孩。带路的母鸡在一两天内下蛋也被视为新娘早生早育的吉兆。送嫁姆在进洞房的前后都不停地唱好话,她教新郎用秤杆挑去新娘头上的红色或黑色绸盖帕,并指导新夫妇食用洞房里由12道菜组成的“新娘桌”。送嫁姆先将酒倒在一对以红线联系在一起的酒杯里,让新夫妇互递酒杯,同饮合卺酒。接着,送嫁姆要为新郎、新娘搛菜,每吃一道菜她就唱一句与这道菜有关的吉利话,12道菜寓意12个月,月月美满。“好命人”点燃洞房里的一对红烛。自是夜起,洞房里要连续13夜彻夜灯火不熄。
厅堂的宴席上由新郎舅父坐首席,新郎的父亲作为主人向来宾敬酒。酒过三巡,新郎新娘要出来敬酒,席终鸣炮送客,至门而止。有些地方新娘要一直呆在洞房里,仅由新郎和家长出面敬酒。在客家的婚宴上,由新娘的叔父或兄弟坐首席。
清代,漳州就有看新娘和闹洞房之俗。“于初婚之日,亲戚朋友拥挤而至,索见新妇,嘲谑新婿。”新婚宴席散后,新夫妇端坐床沿,男左女右,中间插坐一个男孩,送嫁姆和其他人以次就坐,一两个男孩上床翻腾跳跃嬉闹一番,象征新娘早生贵子。新娘要向众人分发糖果、花生、蜜饯等,众人边吃边念歌谣式的吉利话。为增加喜庆的热闹气氛,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与新娘逗乐戏谑,新娘必须端坐任亲友观看、笑闹,由送嫁姆来应付一切。闹洞房时参加者不必拘泥于自己的辈分和地位,故有俗谚:“闹洞房,无大细。”但闹洞房者不得站到门槛上,也不得将雨伞带入洞房。
闹洞房的人走后,小叔捧进甜汤圆,称“合房圆”,新娘要赏给红包,然后与新郎一起吃合房圆。有的地方合房圆要由新郎新娘亲自搓成。吃过合房圆,送嫁姆退出,新夫妇即可安歇。
一些地方,婚礼中“新娘桌”的陈设与祭死人的供桌类似,婚床上要铺的草席也属葬死人的用品,这些寓意两人要白头偕老,至死不渝。新郎新妇的亵衣以白布制成,婚后三日洗净珍藏,以备死时再贴身穿上,此俗也与贞操和互相忠诚的观念有关。
(四)婚后
完婚之后,喜事并不算办完,此后4个月内不得参与他人的红白事活动。同时也忌家庭内的喜事“相冲”。一年之内家中不能有两个喜事,如儿女之中有两个嫁娶,或一个嫁娶一个生育;遇到这种情况必须设法再增加一个喜事,俗称“三打散”,就没有忌讳了。
清代,漳州旧俗,合卺后“越日父母持汤饼?璺浚?三日而后庙见,见毕旋马,乃执妇事”。后来婚后的礼俗逐渐有所变化。
1.出厅
新婚的第二天,新娘在鸡鸣时就要出洞房,盥洗修容,准备正式参与婆家的家庭生活。
新娘先要煎四果汤,或者以桂圆干或蜜金枣沏成甜茶,准备“拜茶”。待到全宅的上辈上堂,新妇便到厅堂祭祀祖先和神明,然后端甜茶敬奉尊长,并把自娘家带来的鞋子敬献给公婆,随后公婆引新娘与全家大小见面。拜茶即古代“庙见”之遗礼,长辈接受新妇拜奉甜茶时要在茶盘内压上红包。拜茶所得的红包钱照例尽归新娘私有。
拜茶后新娘由送嫁姆陪同下厨初掌炊事。新娘要下厨做第一次饭菜,显示自己的身手;此外还要喂猪、饲鸡、舂米,显示自己的勤快。后者有时只是象征性的,新娘只舂几下米,撒一把谷子,搅一下泔水缸。
新娘每做一件事或做一个动作,送嫁姆就要在旁边唱一句针对这种家务事的吉利话。如新娘搅泔水缸时要说:“搅潘(泔水)搅会浮,饲猪恰大牛(比牛还大)。”
2.探房
迎娶的第三天,新娘的弟弟要坐轿到姐夫家探望,俗称“舅子探房”,是古代“?`女”的遗俗。
舅子带糖、饼、香粉、抹头发的茶籽油和一篮鲜花或纸制石榴花,径直走进新房,将礼物放在床上,并邀请姐姐回娘家作客。婆家应设宴隆重招待阿舅。
3.归宁
完婚后过一定时间新娘要“回门”(回娘家),俗称“做客”。新婿有时应陪同前往,俗称“回礼”。送嫁姆也同时伴新娘回门,至此完成她的任务。
迎娶后的第四天(有的地方是第七天)新娘首次归宁,俗称“做头摆(次)客”,客家人则称“转朝”。依礼新婿要陪同并备香烛、礼炮、礼饼、猪脚等礼物。上路时如有小舅子同行,则舅爷轿在前,新夫妇在后。若步行则新郎要跟在新娘后面,俗称“趁(跟随)某(妻)吃”。
抵娘家时岳父母到门前欢迎,入门后新娘径入旧闺房和女眷们话家常,新郎则留在厅堂上接受甜茶的款待。岳父要引女婿与亲友相见。有的地方礼俗,新郎要以红包分赠岳家亲属。按例,中午岳父母要宴请姑爷,厅堂上新婿坐首席;新娘则在内室坐首席,其他女眷作陪。
宴席散后新夫妇休息片刻即应告辞回归。回程时要男轿在前,女轿在后。首次归宁的新夫妇不得在岳父母家过夜,如确因归途遥远需要留宿,也不得同床,否则对娘家大不利。
女儿做客返回婆家时,娘家要赠送布料、上插石榴花枝的甜糯米饭、一对连根带叶箍上红纸的甘蔗、一对或一窝脚上绑红布的雏鸡。雏鸡用小竹笼装,挂在轿(或车)前,俗称“带路鸡”。有的地方还赠一对猪崽,称“带路猪”。有的地方娘家要派小舅子捧一瓶花生油伴送新娘回婆家;花生油是添灯的油,寓意尽快添丁。
按旧俗,新娘婚后12天和婚后一个月还各应归宁一次,来回都要携带礼品。但夫婿就不一定再陪同,而且新妇可以在娘家留宿几天。以后新妇回娘家就习以为常,无须遵守特别的礼仪。
二、非常规婚俗
(一)童养媳
漳州俗称“新妇仔”。穷人将女儿卖给人家当新妇仔往往要通过中人,要写卖身契。有的家庭因生育女婴过多而将女儿送给人家当新妇仔,则不写卖身契,也不收身价。
贫寒之家无力负担聘金与婚礼的费用,便预先抱养幼女,待其成年后与自家的儿子成亲,俗称“顶对”。届时由父母选定吉日让其先期返回生身父母家或寄托在亲友家里,举行一个简单的迎娶仪式与自己的儿子完婚。如果办不起婚礼,就在除夕之夜备12碗糯米甜圆子合卺成婚,称“廿九老”。
如果家主没有儿子,抱养一个新妇仔在家,将来自己生了儿子,长大后就给他们婚配,俗称“压花枝”。如果家主一直没有生儿子,就招进一个男子与新妇仔成亲,俗称“新妇仔后生。”
富裕人家买新妇仔当婢女使唤,新妇仔长大成人后被主人遣嫁,收回身价钱。
新中国成立前,革命老区人民政权明令废除童养媳,童养媳翻身,自主婚姻。
50年代颁布的《婚姻法》,禁止抱养童养媳。但农村中直到70年代仍有童养媳,有的是假以养女的形式。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至80年代,抱养童养媳的陋俗自然消失。
(二)入赘
旧时,男到女家成婚,称为“被招”,或叫“吊大灯”。女方招夫的原因有几种:女方乏嗣,需招入男人以传宗接代;女方父母钟爱女儿,不忍其嫁出;女方有土地而缺乏劳力;寡妇不忍离开亲人,招夫维持家庭生活等。
男方被招赘多因经济困难,无力娶妻,只得投靠女方。赘婿在家庭中地位不高,生子以妻姓为姓,稍有能力的男人都不肯入赘女家。因而赘婿多数素质不高,有的好吃懒做。故俗谚云:“雇的不是工,招的不是翁(丈夫)。”
入赘一般要“做字”(订协议),其内容包括婚后所生子女的姓氏、财产的继承分配等,主要用以规范入赘者的行为。除了双方画押外还要请证人签名。
入赘的婚礼很简单,男方送女方一些米芳、糕饼之类便算定亲。入赘之日送几个银元作聘金,几个礼饼作见面礼,即可拜堂,喝过喜酒便算合卺。
50年代以后,提倡男女婚姻平等,传嗣奉香火的观念逐渐淡薄,赘婿不改姓,所生子女可从母姓也可从父姓。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后,男到女家的情况逐渐增多,赘婿不再受到歧视,社会上对入赘已经习以为常。
(三)中表婚
兄弟的子女和姐妹的子女结婚,明清两代都曾禁止。但民间认为中表婚是“亲上加亲”,所以屡禁不止。以姨表亲为主,俗以为姑舅血缘太近,不利于通婚,故有“姑表骨头亲,姨表半路认”之谚。
封建时代禁止同姓通婚,形成五服内不通婚的习俗。后来提倡自由恋爱,打破这一惯例;但有的地方矫枉过正,一些农村中通婚圈越来越小。聚族而居村社的情况更为严重,华安高石、云霄乌螺所辖自然村同属一姓,由于房前娶屋后,楼内嫁楼外,人口素质愈益低下。此问题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四)再婚
旧时,男女地位不平等特别明显地表现在再婚的旧俗上。男人丧偶再娶是理所当然的,女人丧偶再嫁(俗称“后嫁”)则要遭到社会的歧视。男人丧妻如欲再娶,就在葬妻之前手持雨伞,肩背包袱作外出远行状,从亡妻的棺上跳过,口中念“跳过棺,走过番(下南洋)”或“我去过番”或“我要回唐山”(自南洋归国),然后再跳过一个火堆。俗认为如此,亡妻的鬼魂就不会来作祟,所谓“跳棺走过关,跳火没事尾”。
妇女丧夫依旧俗应守寡终身,如要改嫁须征得原婆家同意,新婆家要满足原婆家的要求,写成婚书。寡妇要先回娘家后再改嫁,临行前要将亡夫的灵牌翻转,或者用布蒙起来,以免鬼魂跟着作祟。娶寡妇都在晚上,由后门进出,不举行婚礼。邻居也关闭门户,以免招致不祥。寡妇再嫁要在十字路口跳火而过,并将自己的替身(草人)烧掉。
随着时代的进步,丧偶再婚已得到社会的理解和尊重,也为法律所允许,跳棺和烧替身的陋俗也自行消亡。
(五)顺孝婚
男女双方定婚之后,任一方的直系长辈去世,已定婚的晚辈可在其弥留之际或刚断气之时完婚,婚礼可以简化,丧事喜事同时办,即所谓“脚尾直(咽气)免找日”。此举乃为在出殡的队伍中多一个“成人”后辈,以显示死者“好命”,使葬礼排场气派。若不行顺孝婚,须将婚礼推迟到三年孝满之后。
现在不强调三年服丧期,故没人再举行顺孝婚。
(六)冥婚
又称“配阴亲”,是封建社会宗法制度婚姻的畸变形式。民国时期,漳州还屡有这类荒谬的冥婚。
抱主拜堂定婚之后男人身亡,女方若矢志守寡,可以留在娘家终身不嫁,称“望门寡”。也有女方守“登堂寡”或“过门守节”,即在未婚夫死后女子仍然过门,由亡者的姐妹捧亡者的神牌(木主),与未婚妻拜堂“成婚”,再到墓地拜见鬼夫。此后女方就留在婆家守寡,婆家将为她在族中收养一个男孩,继祧为嗣。
娶鬼女女子未婚夭折,其弟或小侄在路上物色青年人,以钱财引诱其答应娶鬼女为妻。商定条件后其人便依古礼行聘、迎娶,不过新娘是纸扎成的,事后焚烧纸人,两家便当作亲家互相往来。
合葬婚未婚的子女夭亡后,家长物色有死去异性子女的家庭,两家若达成协议,就让这一对生前未结过婚的男女联婚,并择吉日举行“婚礼”。开女墓抬女棺,伴纸扎妆奁送到男方墓地,开墓起棺,以纸扎床帐等物布置成一新房,最后将男女棺并排合葬。双方亲友送冥籍作贺仪,双方家长设宴请客。从此两家便将鬼夫妻的香火合为一处,并彼此以亲家的关系长期维持来往。
现在随着文明的进步,无论何种类型的冥婚均已不禁自灭。
(七)蓄妾
旧时,豪门富户多有纳妾,俗称“娶细姨”。妾的地位略高于媵婢,妾的父母也不被当作岳父母看待。最常见的蓄妾方式是将随嫁□(音干)(妻子陪嫁的丫环)收为偏房,俗称“赤脚的”;但这样也并未改变她的媵婢身分,甚至蓄妾者的子女也只称她为“赤脚老母”。
也有花钱向贫寒人家买一个女儿为妾,俗称“买进一个安姐”;也有娶戏班、妓院或社会上其他阶层的妇女为妾。娶妾只能用二人抬的小轿,而且多数不举行婚礼,也有人举行很铺张的婚礼,但无论如何不能比娶正妻的仪式隆重。
50年代,禁止纳妾,一些地主富农的妾向政府提出离婚要求并都得到批准。70年代末,一夫多妻的现象基本消灭。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个别有钱人而私置外室,俗称“饲查某”(养女人),变相的蓄妾重新出现。
三、船户婚俗
船户不与陆上居民通婚,同姓不婚配。船上若有闺女待嫁,船头甲板上要放置一盆茉莉花。船户之间嫁女不收聘金,即使收点钱也全用于办嫁妆。新嫁娘不坐花轿,两家的船靠拢后搁上跳板就可以过门。但新婚仪式仍很隆重,拜天地、拜祖先神明、拜灶君,喝喜酒都与陆上人家无异。船户飘泊不定,年节时也无亲家间互相做客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