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女朋友被人强迫发生关系,是应该继续交往,还是选择分手的问题,以及和被强迫的女人们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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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十种女子酷刑 直接将女性下体挖去(令人发指)女朋友被人强迫发生关系,是应该继续交往,还是选择分手历史上的十种女子酷刑 直接将女性下体挖去(令人发指)妇刑,顾名思义是针对女性的刑法。对生理上的迫害之外,还对受刑人产生极大的心理影响。本文列举了历史上的十种妇刑,一个比一个变态残忍。
一,骑木驴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水浒传里教唆西门庆勾引潘金莲的王婆,就死于该骑木驴。水浒传里这样描述: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
被判死罪的女犯定谳以后,她的全身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在验明正身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阴户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最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游街,整个示众程序便告一段落。
二,滕条抽阴户这是德国人发明的一种妇刑。行刑时,首先剥光女犯的衣裤,将其上身捆绑在椅子上,然后由两人分别提起女犯的双腿,向两侧打开(或者用绳子捆住双脚向上吊起)。接着,行刑者手持滕条照女犯的阴部使劲抽打,待打得皮开肉裂之后,再将盐水或酒精洒在伤口上。
三,悬吊刑悬吊刑也分为好几种,吊乳头、吊半边猪、倒挂金钟等,都是极其阴狠的酷刑。
吊乳头:这是专门用于女犯的刑罚,即用细绳拴住两个乳头,将女犯悬吊在空中,仅仅让两个脚尖着地。
吊半边猪:将女犯一侧手脚的拇指(拇趾)捆在一起,然后悬吊起来,在另一侧手脚上悬挂重物。
吊鸭子凫水:用绳子将女犯的双脚捆扎在一起,头朝下倒挂起来,然后将其身体不断浸入水中,当女犯被呛得即将昏迷时,再将其拉出水面。如此反覆进行,受妇刑者极难忍受。
倒挂金钟:用绳子捆住女犯的一只脚吊起来,然后将另一只脚和双手从背后捆绑在一起,使其身体倒悬于空中。
四,幽闭宫刑不仅仅只针对男人,幽闭就是正对女人的宫刑。施刑的方式就是用木槌击打妇人腹部,在外力的作用下导其子宫脱落。这是对妇女的非人的摧残。“幽闭”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绅之家也用,手段无不用其极,肆虐面很广。
五,破身破身是一种针对处女的酷刑。古代一些贪官酷吏为了自己的目的,强行破坏女犯的处女之身。要么指使凶猛男犯或下属强奸、轮奸女犯,要么指使几个粗壮女人捉住女犯,剥掉衣裤,用一小木棍插进女犯阴部,鼓捣几下,使女犯处女膜破裂。传说《杨乃武与小白菜》中的小白菜就惨遭此刑。
六,浣肠浣肠示众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受刑的女犯全身赤裸着,在挟持下被强迫趴跪在示众台上,屁股将高高撅起。接着负者执法的人员用木制漏斗套入女犯的肛门,用木桶取来略低于人体温度的清水,一次以约略一升的量灌入女犯的肠道里,另外的人员以一类浣肠专用的擀面杖型长圆木棍,垫入女人小腹部和示众台面的空间中来回擀动,使女犯不停地感受到无法克制的强烈便意,通常女犯无法坚持很久,便会在一阵阵身体和肛门的强烈痉挛中,将肠道中的大量液体喷射到身后的沙台上。
在形成第一次喷射后,女犯会被允许休息约半刻钟的时间,然后重复第二、三次浣肠的进行,而一般在进行完三次浣肠后,女犯身体里的粪尿便差不多已被排空干净,此时犯人便会被架起来,由执法人员为之彻底清洗身体,阴户和肛门。
七,挖阴术挖阴,顾名思义就是挖去生殖器。这个刑法男女通用。男子割去生殖器,在“蚕室”里待上个把月,也就能痊愈了。而女子被挖生殖器,涉及体内多处重大器官,在古代比较落后的医学条件下,这种刑罚显得异常残酷,受刑的女子往往因为血流不止,而死于非命。
八,缝阴术缝阴术亦称为锁阴术,也是女子宫刑的一种。即用针线绳索将女子外阴缝闭起来。这种宫刑术,因其极其卑鄙、下流,官场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间却非常盛行。丈夫对付红杏出墙的妻子,妒妇对付与丈夫有染的奴婢,都乐衷于此法。
九,刺阴蒂生殖器官是女人身体最脆弱的地方,而阴蒂又是女人性神经最集中和身体最敏感的部位,当尖利的钢针刺入阴蒂时,那种疼痛足以使受刑者神经产生竭斯底里的颤抖,任何女人都绝难忍受
十,站砖站砖是一种专对女犯进行的酷刑,方法是把缠脚女子的鞋、缠脚布去掉,让差役架着她赤足站砖,古代女子几乎都要缠脚,缠脚后骨头是畸型的,不穿鞋、不裹脚是根本无法站立的,人站上去不到半个小时,便会觉得身体好像重的很,脚就有点撑不住了。
在过一会儿,便会觉得身体有几百斤重。在过一阵,就好像有千斤重,两只脚发酸发抖,身体开始歪斜,但两旁有衙役架着。再站一段时间,大小便就失禁了,等到放下来,人就立即瘫倒在地,不能行走了。
统治阶级为了满足自己的变态心理,制定了系列迫害女性的刑法。除了本文列举的这些,还有针对女犯人的十大酷刑(阴刑),更是变态到令人生不如死。
女朋友被人强迫发生关系,是应该继续交往,还是选择分手我觉得你问这个问题比较傻。如果你知道你女朋友有这种情况还选择分手的话,你这样的人是找不到女朋友的。
胡适也在《论女子为强暴所污》中做出了回答:“若有人敢打破这种‘处女迷信’,我们应该敬重他。”因为我在一个论坛上看到相同的问题。回答五花八门,什么样的都有。但是,但是做这种设想的人绝对是人渣。
01.
我有一个朋友名叫月月,和男友交往4年了,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男友是大学同学,大二时,两人在食堂偶遇,大学浪漫,罗曼蒂克总是满天飞。尽管月月曾经经历过一次不幸,但是她还是选择相信爱情。
月月皮肤白,眼睛大,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儿,追求者众多,可是不管对方条件如何,她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人的追求。王洋是其中非常普通的一个,在很多男生眼里,月月是只可远观的“高冷女神”,久而久之,也就放弃了。唯有王洋坚持不懈,从大二开始追到大学毕业。
毕业后都留在同一座城市,王洋对月月的追求一如既往,周末经常以聚会的名义约我们出来吃饭。也不提交往的事情,慢慢地,两人之间越来越熟悉,程菲也不再对他充满疏离,答应他可以试一试。
王洋很高兴地发朋友圈“炫耀”,看着大学时的女神终于落地了,有人羡慕王洋能找到这么漂亮的男朋友,有人嫉妒觉得他是捡了大便宜,还有人是祝福,要他一定要呵护“女神”。
王洋笑呵呵地一一收下,表示以后一定会对媳妇好。
因为追“女神”之路漫漫,王洋一直都很尊重程菲的想法。因为她一直没提过,所以两人的亲密关系也就没有进一步发展。
但是除了这点,程菲确实是个很合格的女朋友。王洋以为像她那么漂亮的女孩子肯定多多少少会有些小脾气,但是程菲身上是一点看不到,不仅没有公主病,而且很会照顾人。王洋生病的时候,特地请假去医院陪他挂水,生日也会送他喜欢的礼物。如果王洋不小心忘记节假日,她也很包容。
交往两年后,王洋提出结婚。看着她每次都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推脱,程菲犹豫让王洋很困惑。王洋以为她是觉得自己诚意不够,或者是婚前恐惧。因为他实在是想不通他们之间会有什么问题,既没有外人插足,工作也日趋稳定,结婚不是水到渠成的吗?
在多次追问下,程菲哭着说:“你要是知道我的过去,肯定就不会想要跟我结婚了。”
王洋第一次看女朋友哭成这样,也慌了神,发誓说:“不会得,哪怕你以前有过什么我也不介意。”
王洋以为,最多也就是被渣男欺骗过,这他也能接受,以后会加倍对她好。
但是月月却告诉他说自己18岁那年被人强暴过,而且这件事是公开的秘密,她家附近的人几乎都知道了。
所以,她上大学后很少回家,毕业后选择留在当地。因为她有这这样“不堪”的过往,所以,拒绝任何异性交往的可能。
王洋是个例外,他一直出现在她生活中,从未离去,慢慢的从陌生至熟悉,给了程菲足够的安全感。
如果走到结婚这一步,他一定会知道。所以月月选择主动向汪洋坦白,说完之后悦悦就转身离开,因为他觉得没有一个男生能接受这样的自己。
得知这一切后,王洋有过短暂的犹豫,然后说:“没关系,我不介意你是不是处女”。
月月热泪盈眶,以为这个折磨自己多年的秘密终于得到接纳。但是过了几天后,却收到了王洋的发来的信息:“对不起,我不介意你是不是处女,但是我和我的父母都介意以后别人看我们的眼光。”
原来热恋时的谁,海誓山盟只能算昙花一现。
即使他当时能把命都给你。但是却做不到为你遮风挡雨。其实我觉得王阳这种行为真的很不负责任。接受过一次不幸的女孩,很难去接受别的感情。一旦接受了,那就是至死不渝。但是像他这种表面接触了,但是过一段时间后又说父母不愿意的人,比人渣更可恨。
结语:女生在经历了这么一遭后,能够坦诚相待,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
胡适先生用了一个很巧妙的性别转换来比喻:如果手无寸铁的男子遇到拿着枪的劫匪,劫匪让你舍财保命,你是不是会乖乖地按他说的做?
强暴本身就是违背女性意愿的事,女性又有什么错?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面有句话说:“这个社会对性的禁忌感太强了。强暴一个女生,很多人都认为是女生的错,甚至女生自己都觉得是自己的错。”
报案不是最难的,最难的是面对周围人言语上的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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